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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海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园区介绍
园区鸟瞰 园区近照 园区布局图
园区信息
海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域:浙江 嘉兴

级别:省级

地址:浙江,嘉兴,海宁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81163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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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157706 服务级别:
      海宁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8月,1997年12月被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6年3月通过国务院审核。2009年与国家级开发区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全面合作,在区内设立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2010年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尖山新区位于城市东南端,由人工围垦而成。新区以“生态立区、工业兴区、综合开发“为定位,是环杭州湾经济圈中一个正在崛起的新兴工业新城。2012年海宁经济开发区和尖山新区整合,成立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

      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49亿元,同比增长4.3%。实现税收收入16.45亿元,同比增长22.9%。实现财政体制收入6.46亿元,同比增长16.6%,实现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五连冠,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位列全省省级开发区综合考评第二,全省开发区(含国家级)工业强区第8,居嘉兴第一。

      截至2011年,开发区累计批准进区企业 900余家,其中来自美国、西班牙、意大利、挪威、法国、德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英属维京群岛、毛里求斯、萨摩亚、以及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170余家外商企业投资开发区。

      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土地提供“七通一平”条件(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排污、供汽和土地平整)。
      电力:由华东电网供电,质量稳定。开发区内建有4座变电所。
      供水:供水纳入市区水厂供水网络,日供水能力7万吨,30万吨水厂正在建设中。饮用水质达到国家颁布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环保: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规划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4万吨,目前日处理能力6万吨,雨水纳入开发区集中管网向外排放。环保标准均按国家标准执行。
      通讯:区内程控电话、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为开发区提供优质服务。
      供热:供热项目已经在大部分区块建成运营。
      标准厂房:区内建有大量标准厂房供项目入驻。

土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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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交通
航空:距萧山国际机场65公里
          距上海虹桥机场110公里
          距浦东国际机场150公里

公路:距沪杭高速公路4公里
      
海运:距上海港160公里
          距嘉兴港45公里
          距大小洋山港90公里
优惠政策
     1、根据2007年3月1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经省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对高新技术项目在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上给予适当倾斜,各种行政性规费按成本或最低标准收取。

     4、实行销售台阶奖励,企业销售收入每跨上一个台阶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设立规模以上企业入围奖,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根据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度给予奖励。

     5、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根据行业发展情况,每年确定1-2个行业进行重点扶持。2008年至2010年重点扶持太阳能利用和汽车零部件两大新兴产业。三年中两大产业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销售增长30%以上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6、鼓励新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市外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国家鼓励外商投资政策的同时,根据企业当年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形成或利润总额形成(获利年度起计算)的地方财政贡献度给予适当奖励。

     7、对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品须列入最新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出口,特别是对拥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视产品的出口量给予适当奖励。

     8、对国家级、省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按上级规定要求予以配套补助,未有规定的,按不超过上级补助资金的1/4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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