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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经济开发区 海盐经济开发区
园区介绍
园区鸟瞰 园区近照 园区布局图
园区信息
海盐经济开发区

区域:浙江 嘉兴

级别:省级

地址:浙江,嘉兴,海盐县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81163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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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50663 服务级别:
      海盐经济开发区位于世界最长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堍,南濒杭州湾,紧邻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嘉兴港海盐港,是海盐县的外资集聚区、产业新区和科技园区。

      海盐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7月,初创时,位于县城武原镇之北,规划面积为4.41平方公里。1994年8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控制面积扩大到9.4平方公里。至2003年底,9.4平方公里的规划区已基本开发完毕。这期间,建起了占地514.37亩,总投资1.999亿的标准件工业城,成为浙江省“十五”特色工业园区。建成了占地80亩,总投资8000余万元、集服务、转化和孵化功能于一体的科技创业园。成为全县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经济新的增长点。

      2002年9月,因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为开发区的扩容部分,规划控制总面积为25.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2.5平方公里。2004年1月,县委、县政府指示开发区“退出老区、开发新区”,并将大桥新区内的东港、新海、新城、西塘、曙光、王庄等6个行政村及成建制的西塘集镇居委会委托开发区管理,实行镇区合一开发建设体制。2007年2月,海盐港区并入开发区,形成“以港促区、以区促港”联动发展的新格局。2010年10月,海盐县行政区划调整,原西塘桥镇永宁、刘庄、大宁、海塘、八团等5个行政村(社区)并入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区域总面积扩大至56.82平方公里,其中港区6.43平方公里。

      近年来,海盐经济开发区紧紧抓住杭州湾跨海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机遇,通过重新整合自身潜在的资源,形成了开发建设的新优势,成为浙江省环杭州湾乃至长三角经济圈临港型新兴产业发展新的黄金宝地。至2013年底,已有各类工业企业501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6家,全区工业总产值245亿元,同比增长44%。16家生物科技、新材料、节能环保、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企业,累计实现产值91.97亿元,同比增长122.9%,占总产值的42.2%。在全省省级开发区综合考核中名列第14位,比上年上升4位。
土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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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一、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大项目、国家鼓励类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
      1、列入县重点外商投资工业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对企业所得税头两年免征,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纳税后,由企业申请,可享受地方所得部分的财政补助,第6至第10年享受地方所得部分50%的财政补助。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由企业申请,可按第一100%、第二年70%、第三年5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助。 

      2、外商投资工业生产性重点外资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土地出让价格酌情优惠,其优惠金额一般随资本金的到位进度按比例及时兑现。投资密度按每亩土地一般不少于10万美元投入予以控制。

      3、外方投资者没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出资,则取消县重点外资项目资格,已享受的地方各项政策优惠予以追缴。

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1、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者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除按国家规定报经税务机关批准退还40%之外,地方所得部分由地方财政再返还30%。如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型企业或技术先进型企业,经申请县税务机关批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其增资部门所产生的利润(按注册资本增加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重计算),可视同新办外商投资企业,按增资规格享受财政地方留成部分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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